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章程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学术管理行为,结合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和政古动物化石博物馆学术委员会是博物馆的学术审议、评定与咨询机构,由博物馆专家代表组成,在博物馆的领导下负责审议有关重大学术事项,提出工作建议。
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扬学术民主,弘扬学术道德, 倡导学术自由,鼓励学术创新,维护博物馆声誉;服务于博物馆发展战略。
第二章人员组成与机构设置
第四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;
(二)身体健康,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贵;
(三)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重要影响;
(四)为人正派,办事公道,具有全局观念和履职能力, 热心参与学术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术工作。
笫五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一般在我馆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。
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。可连选连任,一般连
任委员人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/3。
第七条 委员因退休、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需要替(撤)换时,应及时补充替补委员。
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设委员5-7人; 其中学术委员会设主
任 1 人。
笫三章委员的权利与义务
第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获得有关博物馆建设与发展规划、科普教育、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等重大事项的信息;
(二)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;
(三)就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;
(四)就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或表决。第十三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恪尽职守,公正、公平地履行
职责, 模范遵守学术规范。
第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的义务,有违反保密规定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委员资格。
笫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讨论事项与委员有直接利益关系时,该委员应回避。
第四章工作职责与工作制度
第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:
(一)审议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的计划方案等;
(二)审议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,学术、科研管理改革的重大政策与措施;
(三)负责人才的学术评价与推荐、科研项目评审、成
果奖励评审;
(四)指导博物馆学术交流活动;
第十八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讨论决定重大事项。
第十九条 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,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,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投同意票、 反对票或者弃权票。
第二十条 在学术问题上,坚持平等原则,尊重和保护小数人的意见。